台山市丰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站)成立于1981年,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测与鉴定,业务范围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工程构件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人防工程实体检测等业务。检测站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账目和独立核算。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和信息资源保障,能独立、诚信、公正地进行各项检测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本公司是广东省首批获得高应变和低应变基桩检测资质的单位。
现因检测站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检测员2名、办事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一)招聘检测员岗位要求:
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文件,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按时完成各项检验检测任务,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及时出具报告;
(3)认真做好仪器的使用登记和相关物品的领用;
(4)按照操作规程、试验方法使用仪器,并维护好检测、采样设备,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5)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管理、计算机应用专业;
(2)持有建筑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事员岗位要求:
1.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记账凭证,及对现金、报销往来票据账目的检查和审核;
(2)审核、核对和管理公司各类发票、单据,开具增值税发票等;
(3)负责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汇总、编号、整理、分类归档整理;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及年度审计工作;
(5)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任职资格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
三、薪资待遇年薪
面议
四、上班地点
台山市丰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金湖路22号)
五、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6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表格内容均为必填),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上传附件。
1. 应聘登记表(发送word版即可,需附上近期证件照片)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
3. 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 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5. 其他证明(如有请一并提供)
通过邮件发送电子邮箱:2806235606@qq.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如:检测员+李某某+12345678910)。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初审和筛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择入围者。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接到笔试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会通过邮件发送,请密切关注邮箱。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照邮件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询问考试结果。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将会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
2.面试组织。面试将会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前往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聘用的情况,将不予聘用,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考试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资格。
(二)在招聘期间出现新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招聘名额。招聘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可在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山市丰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台山市丰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办公室(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金湖路22号)
办公电话:0750-5518287
联系人:徐小姐
电子邮箱:28062356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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