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开平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是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市国土资源数据的统计、汇交、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档案的接收、保管和查询工作;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开发与应用;承担土地市场和地价动态监测分析、建设用地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的动态监测;负责建立、管理市级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和土地、矿产资源数据库;负责市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开平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和开平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广东省开平市新海东路1号(开平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材料
1.《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2.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居民身份证:内地考生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正反面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的原件以及正反面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内地考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无需提供此项;
5.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6.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供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3.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考生不得报考与自己所学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要求相近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博士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对含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关于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现场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考试通知书,告知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及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二)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加试一场面试。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按要求报送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开平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经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开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关于递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三)考生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十一、联系方式
考务咨询电话:开平市自然资源局,0750-2257736。
监督投诉电话: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2257303。
附件:1.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5日
1.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