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岗位:公证员助理;人数:4名。 / 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由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自主招聘,由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 招聘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4.热爱公证行业,工作认真负责,对外沟通能力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根据工作需要,服从本处岗位调整安排。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7.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业务; 2.协助公证员外出走访宣传公证法律服务工作; 3.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填妥《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个人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kpsgzc@163.com,邮件主题上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本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应试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薪资待遇 (一)具体薪资待遇面谈; (二)有四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险、餐补、绩效奖金等,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休息日和假期; (三)定期组织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提供长期职业发展晋升渠道; (四)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公证机构推荐,培训考核后成为执业公证员,执行公证员薪酬待遇。 / 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限: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 (二)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交个人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招录资格; (三)我处将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参加应聘的相关事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拟招录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标准参照开平市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现场咨询或来电咨询。 / 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港口路33号2号楼开平市公证处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50-2338783 (请上班时间致电) 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