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2年,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江门市儿童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医院。医院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开放病床350张。2021年启动新建儿童健康大楼,总投资6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将在202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医院是全国第四家、全省第一家创建妇幼保健学科体系示范单位,先后获得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评价、全国爱婴医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全国“妇孺国医堂标准化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是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广东药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教学实习基地,暨南大学医学研究生培养基地、暨南大学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分别为小儿骨科学科带头人、小儿骨科副主任医师和儿童康复副主任医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
格条件详见《2023年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胜任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我院根据用人需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了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一致。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内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该相近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面试资格复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考生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判断考生所学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考生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3.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以应聘者具有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但还未获得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已具备相应资格。相关证书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设证书类别、专业、级别要求。应聘者不能以职业资格证代替职称报考。
4.工作经历要求。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但不视为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应聘者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日9:00时~3日17:00时。
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下列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jmfybjy@163.com进行报名。
1.《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
5.执业证、职称证书;
6.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与参加考试出示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三)资格审核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全部入围面试。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进行评估,深入了解应聘者的政治表现、管理能力、综合素质、人岗匹配情况等,以评分方式作出考核评价。考核评分最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组织考察。通过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人员。
(七)资格复查、公示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将拟聘人选的相关材料报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如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管理
(一)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咨询电话
1.报名资格条件咨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0750-7361965。
2.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附件1:2023年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